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湖北省科技成果評價認定流程、費用及有關內容
湖北省科技成果評價認定有關內容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簡單了解一下,對于科技成果評價認定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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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成果評價范圍和內容
本辦法所指的科技成果評價主要針對技術開發類應用技術成果、社會公益類應用技術成果、軟科學研究成果三種類型進行評價。
應用技術成果主要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和促進社會公益事業而進行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后續試驗和應用推廣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新產品及技術標準等,包括可以獨立應用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和引進技術、設備的消化、吸收再 創新的成果。應用技術成果又分為技術開發類應用技術成果和社會公益類應用技術成果。
軟科學研究成果是指為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而進行的有關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評價、預測、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學與政策理論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軟科學研究報告和著作等。軟科學研究成果應具有創造性,對國民經濟發展及國家、部門、地區和行業的決策和實際工作具有指導意義。
二、科技成果評價的主要內容是:
(一)技術創新程度、技術指標先進程度;
(二)技術難度和復雜程度;
(三)成果重現性和成熟程度;
(四)成果應用價值與效果;
(五)取得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六)進一步推廣的條件和前景;
(七)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
三、科技成果評價程序
科技成果評價可由成果使用方、完成者或項目管理部門(單位)作為委托方提出。對符合評價范圍的,協會與委托方簽訂 委托評價合同,按照評價程序開展評價工作;對不符合評價范圍的,不接受委托。
科技成果評價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委托方向協會提出成果評價需求。
(二) 協會收到被評價成果材料后,初步審查評價委托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判斷評價委托方提出的評價要求能否實現。
(三) 接受評價委托,與委托方簽訂評價合同,約定有關評價的要求、完成時間和費用等事項。
(四) 確定成果評價專家組。由協會選聘熟悉行業領域的專家擔任評價咨詢專家,同一單位的專家不得超過兩人。
(五) 對于需要具備檢測或查新報告才能做出評價結論,但評價委托方又未提供相關報告的,協會可以要求評價委托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檢測、查新報告。
(六) 專家評價。
(七) 評價專家組在綜合所有咨詢專家評價意見的基礎上,完成綜合評價結論。
(八) 按約定的時間、方式和份數向評價委托方交付評價報告。